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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球王会立国家管网公司应注意哪些“重点问题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2-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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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王会长期以来,我国采取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国有石油公司负责运营国家天然气管网的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我国天然气管道总里程近10.8万公里,管道输送能力超过3600亿立方米。但是,这种企业经营国家级管网的方式毕竟是企业行为,不是全国统一的协同经营管理行为;随着管网里程的不断增加和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管网的建设、运营和管理不会受到影响。需求在不断提高,新问题层出不穷。原有的运营管理模式明显落伍。改革现有管网建设和运营模式刻不容缓,成立国家油气管网公司恰好是更好的解决方案。

12月9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公司)正式挂牌成立。这是中国油气体制改革的一步,也是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十三五”期间。中国天然气行业的一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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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王会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对天然气上下游的影响

(一)对上游企业的影响

由于三大石油公司的业务结构不同,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对其也产生了不同的影响。以中石油为例,中石油持有国内天然气市场产业链的大部分核心资产,也是受影响最大的。不利影响方面,天然气管道市场化改革的实施,不仅会动摇中石油在长输管道上的垄断地位,而且不再有以管道运输利润弥补输气亏损的可能。捍卫市场份额和减少损失是一项迫在眉睫的挑战。在国家管网公司成立之前,管道运输业务是我国油气产业链中的一个环节,是一项收入稳定可靠的业务;国家管网公司成立之初,急需大量投资,解决近几年投资不足造成的管输运力发展滞后问题,可能减少对股东的收益分配最后,由于可能有多个股东,收益分配方案完全由中石油决定的情况不再重复。

球王会为响应管网公司的成立,2018年11月,中石油销售分公司与中石油管道公司签订了《天然气管道运输服务协议》(合同期限至2025年)。同时,两家公司还与昆仑能源合作,三方共同签署了《天然气管道开通协议》,签署了锁定中国石油管道公司管道开通权的协议,并预定了管道容量管网公司。其目的是利用现有条件,尽快做大做强下游天然气销售市场,拓宽收入来源,适应管网改革形势。

(二)对下游企业的影响

对于下游(城市燃气公司),首先,如果部分城市燃气公司已经在国内外获得上游气源,而国家管网公司现有管输能力有剩余的,可以直接申请供国家使用 在缺乏配套管输条件但符合国家管网公司规划和投资要求的情况下,城市燃气公司可向国家管网公司申请新建长输管道。预计政府将对包括三大石油公司和新建长输管道在内的气源公司投资实施严格限制,但给予城市燃气公司或其他类型投资者参与投资的一定灵活性。国家管网公司。

其次,如果城市燃气公司在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仍完全依赖三大石油公司作为主要供应来源,虽然存量供应的安全性应该不会有太多变数,增量供应将面临越来越大的供应不确定性,因为三大石油公司将优先保证下游市场拓展需求和自身客户需求,三大石油公司必须努力保证下游销售(以弥补管网公司剥离造成的损失)。可以预见,三大石油公司和城市燃气公司的竞争力将逐步提升。

最后中国石油经营模式,中上游改革推进后,下游分配和分配的改革将逐步提上日程。根据《关于深化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和放开竞争环节的改革思路,天然气流通环节的公平竞争主要体现在售气环节。 由于配气管网的自然垄断性质中国石油经营模式,将继续实行区域独家特许经营,按照“允许成本加合理收入”的模式实施政府监管,向其他企业公平开放配气服务;有权自主选择供气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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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应注意的问题

(一)现有购销合同与新合同的关系

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将有两种合同模式。一是用户分别与上游供应公司和国家管网公司签订购气合同和管输合同的模式。当然,运输合同的金额既包括购买的气源,也包括用户自己的气源。这种模式适合自己。具有一定气源基础和议价能力的城市燃气公司和大用户;二是用户与上游供气仍签订“供气管输”合同(即包邮模式),用户与上游供气公司签订包括资源采购与管输A合同的合同结算价包括气价和运输费,但由上游供应商和国家管网公司结算。该模式适用于与上游供应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城市燃气企业,以及流量较小、协调管道运输能力较弱的城市燃气企业。

(二)天然气供应保障责任

首先,上游供气企业作为主要的资源供应商,仍将承担供应保障的主要责任(季节性和月度调峰)。

其次,相对于上游供气主体的责任,国家管网公司要承担管道畅通的责任。建议将部分与管网运营相关的储气库划归国家管网公司,剩余储气站资产仍归上游供应企业所有。 “评估成本,在管输费中收取储气设施使用费。当然,国家管网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建设储气设施,新建储气设施的成本也应该是受国家监管,与管道运输费分开核算。制定了特殊的储气服务费,用户可根据需要向国家管网公司购买储气服务。

最后,考虑到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资产在短期内无法全部移交给国家管道公司中国石油经营模式,建议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国家管道公司共同承担管网应急责任资产转让完成后,由国家管网公司承担保护责任。

(三)容量预留与管理分配

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上游企业必然会将签约的管网产能转移给国家管网公司,这对城市燃气公司和新进入市场的企业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目前的情况是,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很可能会填满管道产能。即使其他公司找到了气源,他们也无法将天然气输送到最需要的地方,因为他们无法申请管道容量。区域。应该说,管网的公平开放是针对所有市场参与者的,上游企业原有的气量也应该重新参与管道产能的分配,而不是只为剩余部分开放。

在产能预留方面,根据美、英等国的经验,当天然气市场化改革进入管网第三方准入阶段时,原上游企业需要将部分管网产能向下游转移。公司以及新的市场进入者。英国的做法是要求上游企业将其20%的股份转让给其他公司,而欧盟的做法是保留30%的管理能力。因此,建议所有市场参与者重新分配管容量。国家可以维持主要运营商的现有产能,将剩余的10%至20%分配给除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以外的其他市场主体。未来,上游企业在管理能力中所占比重将逐步降低,产能空间将进一步释放。最终只能保留部分民生保障能力。

关于管道容量分配。考虑到上游企业保障供气的责任较大,建议经监管部门批准,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供气保障可免于向第三方开放;过渡期结束后,全部产能将通过市场化方式进行配置。传统上,管理和容量分配的原则主要包括价格较高和“价格先到先得”的原则。就定价机制而言,如果气源和产能都被拍卖,那么对于托运人来说,价格如何下降是主要的挑战。

同时,价格最高者的定价机制将导致国家管网公司的超额收入。这部分收入应该通过费率调整返还给用户中国石油经营模式,但政府是否有监管能力尚不清楚;在定价机制上,似乎更公平一些,因为市场本身就有对恶意高价拍卖主体的惩罚机制。

(四)交通费应由单一费率制改为两部分制

目前,国内天然气管道运输实行单一费率制度,即根据不同的运输距离制定不同等级的费率标准,以及应分别收取的固定管道运输费和可变管道运输费。管道运输企业收取的费用按用户实际使用计算。管道容积恢复。这种计算方式不符合管道运输行业的特点,会造成用户负担不合理、管道运输能力利用不足等问题。国家管网公司即将成立。考虑到天然气管道运输过程中对容量和实际运输量的不同要求,单一的管道运输收费方式已不能满足国家管网公司的运营需要和未来天然气市场的发展要求。管道设施基本收益不受市场波动影响。考虑到气源竞争的公平性,提高管道运输效率,合理控制费率水平,建立“两部制”价格机制是比较现实的选择。

“两部制”更适合天然气市场需求,体现用户与管道企业权利义务平等,用户间管道运输成本负担均等,有利于充分利用管道输送能力;充分利用它也有利于增加管输系统的负荷,降低单位输气成本,从而降低管输价格水平。同时,充分利用管道输送能力也是国家管网公司获得合理投资回报的基础。

(五)管网基础设施运营信息公开应进一步透明化、公开化

信息披露的目的是解决国家管网企业与用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方便用户制定天然气购销计划,申请基础设施服务,方便监管机构监督使用。天然气基础设施。目前中国石油经营模式,《油气管道设施公平公开监管办法(试行)》规定,剩余服务能力为保密信息,仅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并向国家能源局披露。申请的上下游用户,了解信息的上下游用户。承担保密责任。对剩余的服务容量保密既不实际也不合理。

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首先,企业天然气管网等基础设施的准入标准、输电价格、申请准入条件、验收程序等信息相对稳定。可在信息平台上随时查阅,如有变动需重新发布。其次,天然气管网设施的运营情况,包括运营公司名称、最大输送能力、收配点等,相对稳定,无需保密。由承运人在信息平台上发布,无需申请。最后,剩余服务能力是运营商每天发布的滚动信息,无需用户申请,无需保密,以便用户安排供气和基础设施服务采购计划。

球王会国家管网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油气体制改革的标志性事件,是油气改革的创新举措,必将对我国天然气工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作为天然气行业从业者,要不断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完善和完善国家管网公司运行机制,推动我国天然气体制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天然气产业市场化改革,确保天然气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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