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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球王会族自治县办公室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

文章来源:admin    时间:2022-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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球王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委、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中国能源局领导名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球王会2020 年 8 月 27 日

(这是公开发布)

石林彝族自治县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球王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市委印发关于提高新能源汽车充电能力的通知《行动计划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698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明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昆政办[2020]22号)等。按照文件精神,大力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建设中国能源局领导名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际工作。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因地制宜、互助互助、经济合理”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电动汽车的不同发展阶段和应用特点,密切结合公用、专用、私用不同领域充电需求,加强统筹规划,科学确定建设规模和空间布局,多措并举加快发展,到2022年,形成“车桩相接”的充电设施体系基本建成与电动汽车数量相适应的“布局合理、智能高效”。

球王会二、主要任务

(一)公共充电设施建设适度提前

1.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优先在重要交通枢纽、重点景区、重要交通节点、重点商圈、换乘停车场等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示范站,公共充电设施以快充为主。新建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公共文化娱乐公园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5%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纳入规划条件新建项目,并将建设情况纳入项目总体验收范围。达不到比例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竣工验收不通过。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园

2.加快园区充电设施建设。全县各公园要根据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情况,在现有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从2020年开始,每个园区每年将不低于5%的停车位配备基于快速充电的公共充电设施;到2022年,停车位累计占比不低于15%。

牵头单位:各园区

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

石林彝球王会族自治县办公室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3.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建设城际快充设施,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充电设施,每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的比例不低于10%。充电网络基本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求。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园

4.加快旅游景区充电设施建设。 A级旅游景区应当按照不低于10%的车位比例建设以快充为主的公共充电设施。 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置电动汽车专用充电区。到2022年底,全县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建设充电设施累计达到停车位的20%以上。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石林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园

5.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住宅小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按照“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的桩基建设模式中国能源局领导名单,以需求为导向,充分依托街道、居委会,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导业主支持充电设施建设改造中国能源局领导名单,重点关于在老旧小区桩周围合理范围内建设公共充电设施。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优先建设公共服务专用充电设施

1.优先在服务区建设充电设施。在公交、环卫等定点、定线服务区域,因地制宜在运营线路沿线建设充电设施。租赁、物流、租赁、公安巡逻、电力维修等非定点、固定线路服务区域,充电设施停车位比例不得低于10%。鼓励有条件的专用充电设施对外提供充电服务,实现高效互补。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石林供电局

2.加快公共机构充电设施建设。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符合条件的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事业单位要规划建设电力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充分利用员工需求,利用单位内部停车场资源。到2020年底,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事业单位停车场将配备以慢充为主、快充为辅的充电设施。不少于5%的车位比例;到2022年底,分配比例不低于15%。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办事管理中心

石林彝球王会族自治县办公室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园

(三)认真推进自用充电设施建设

1.落实新建住宅项目的规划建设要求。加大规划引导和用地支持力度,将充电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国家国土空间规划,将充电设施纳入需要配备充电设施的新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新建住宅至少10%的车位设置充电设施,剩余车位预留安装条件(包括将供电线路统一铺设到固定车位,预留电量),施工情况纳入工程总体验收范围。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园

2.推进已建成小区充电设施建设。鼓励业主在固定停车位建设自己的充电设施。在小区充电设施安装过程中,物业服务公司应根据用户需求,及时向业主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提供相关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和协助现场调查,为业主及其委托的施工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建造;对于没有固定车位的用户,鼓励用户在住宅小区公共车位建设充电设施,建立车位充电分时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鼓励充电设施经营者、物业服务公司等参与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统一开展车位改造和充电设施建设。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四)使用充电设施智能管理服务平台

县内所有公共充电设施和符合条件的专项充电设施均接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新能源平台”),鼓励个人充电设施接入昆明市新能源汽车运营信息管理服务平台。连接市级新能源平台,实现县域“车桩网”一体化。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主体责任。县级和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负责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建设和管理要列入议事日程,充电设施应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制定。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落实。

牵头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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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石林市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营的充换电设施、集中充换电示范站、集中充换电示范站、充换电设施由社会承担,接入市级新能源平台,对设施示范社区给予补贴。

1.对公用或专用充电设施,按照直流充电设施250元/kW、交流充电设施100元/kW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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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在主要街道、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单独申报的315kVA以上变压器容量集中充换电示范站,给予一次每块20万元的补贴标准性补贴(市、县各承担50%)。对于集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为一体的示范站,按每块50万元的补贴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市、县各承担50%)。

3.对积极建设充电设施示范区(建设安装充电桩不少于200个)的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每区一次性给予100万元补贴(市、县各承担50%)。对其他积极支持安装充电桩的社区,按照每台200元的标准给予社区物业一次性补贴(市、县各承担50%)。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自有停车场建设的充电设施,应优先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不符合引进社会资本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对自行建设或由第三方企业引进建设运营并向社会开放的充电设施,按照公共或专用充电设施补贴标准给予建设企业一次性建设补贴。

5.全县道路临时停车位给予新能源汽车2小时/天免费停车优惠。鼓励各类停车场为收费服务提供实时停车优惠。

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公园

(三)加强供电保障。电力企业负责完善配电网规划,加强配电网建设,提高充电设施供电保障能力。优化电力接入营商环境,建立充电设施用电设备 绿色通道,限时完成相关手续 个人在自有停车场、车位、小区、企事业单位现有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直接向当地供电部门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安装,进出电网应无障碍。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单位:石林供电局

(四)加强监督落实。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各有关部门、镇(街)、公园的检查考核,并定期报告。各牵头部门在每季度末。向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告充电设施建设情况。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监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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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充电设施发展政策、规划布局和建设动态的宣传,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培育和培育充电设施。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加强舆论监督,揭露阻碍充电桩建设、损害消费者权益等行为,推动形成有利于建设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充电设施。

牵头单位:县政府新闻办

附:石林彝族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领导班子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有效推进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石林彝族自治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成立。

一、领导团队成员

领导:于春中国能源局领导名单,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雷永良,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办主任

段明宗县发改局局长

委员:县工信局局长纪广雄

黄黎县财政局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李一波

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局长陈玉杰

石林彝球王会族自治县办公室办公室2020年8月27日(此件公开发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县交通局局长毕少军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龙志斌

周向坤县应急局局长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李少宇

县城管局局长李国兵

徐乡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办事管理中心主任张义新

赵立芬县气象局局长

石林供电局总经理李文飞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根据工作需要,领导班子办公室可及时调动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工作。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应当向领导班子办公室提出建议,报领导班子领导批准。手续,不再出具文件。

二、职能职责

(一)领导团队

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审议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监督检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参与者是领导团队的成员。如有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与。

(二)领导班子办公室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定期调度和考核。监督领导小组商定事项的落实,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班

球王会负责推动领导小组确定的具体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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